飞起来的圆圈

喻黄/黑花/粮食向

喻黄 | 归乡(END)

今天也在猛吹这二位了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归乡


城南有一座庙。

庙是崇祯年间修的,香火很旺。本地人求佛,大体为三件事:求学,求子,求姻缘。求姻缘,城北郊外有月老庙,专长这类生意。求子,市中嘉腴巷的王半仙,作法很准,叫人信服。城南庙就只好经营求学。天时地顺,庙里出过七位状元,一时声名四起,读书人都慕名而来。

新世纪初,城中修了一座孔庙,请了一尊孔子像。孔子像是新塑的,油漆锃锃亮,身着玄衣纁裳,一双瑞凤眼,黑是黑,白是白,见人带着笑。大家看了都说好,觉得气派。香客纷纷转移过去,城南庙就落魄下来了。最后盘给了一个说书人。

说书人叫魏琛,长得很粗犷,胡子拉碴,方脸。他在城中茶馆驻场,场场爆满,人气好过白面戏生。本地人爱听书,不爱看戏,就是从魏琛时起的习惯。

当地评书分两种。说小书,使琵琶三弦,曲调灵动如流水,开嗓一句,举座皆静。听小书,听的是唱,唱腔要亮而不尖,要攫住人耳朵,这才叫好。魏琛是不会唱的,因此他说大书。说大书,向来不使乐器。一柄折扇,一杯茶水,一张嘴,连说带演,凭的是讲故事的本事。

魏琛是有本事的人,因此有许多学生来跟他。城北卖枣的,城南做糕的,甚至有大户人家的公子,挤挤攘攘住满了城南庙。魏琛来者不拒。城南庙又热闹起来了,天不亮的时候,隔了老远就能听见练书声:

“封建君王一言九鼎,讲得好听点叫乾纲独断……”——这是乾隆下江南。

“这块石头就集天地之精华,日月之灵气……”——这是西游记。

“哎呀,小姐怎么叫红娘去做这等事情!”——噢!这是南西厢!

长此下来有了名气,城南庙就成了说书庙,庙里的正殿,也就顺理成章改成了书场。书场是翻修的,远近的听书客都赶来帮忙,每日都热闹。魏琛里里外外张罗了小半年,等终于落成的时候,已经是冬至。

开张自然要放鞭炮,魏琛在门梁上挂了两串花鞭,长长的串节,正红色的花纸,扎实漂亮。他喜气洋洋地站在新漆好的朱门前,豪迈地向底下一干徒弟发表讲话。

“今天,这蓝雨书场,就是老子的地方了!你们都是书场的人。学书,就是聪明人下笨功夫的活,你们要焚膏继处,儿儿穷年——”

噼里啪啦!

魏琛的话还没有讲完,炮仗突然就点起来了。花鞭一点则燃,愈燃愈响亮,顷刻的功夫,炮仗声就传了开去,大门一开,恭贺的人就涌进来。花纸纷纷扬扬地飘落,像一地碎花。

蓝雨书场的第一场演讲,就这样被拦腰切断,不了了之了。

点炮仗的人,就是黄少天。

 

黄少天是魏琛的学生之一,原本家住城中,做果子生意。红菱上市的时候,他撑着小船,四处叫卖。河水流经城南庙的侧门,魏琛刚好在洗床帘。黄少天的船从河里过,看到魏琛,就一插竹竿,停在了水中。

这个少年开口说话了,声音很明亮。

“这位洗布的大叔,你应当买我两斤红菱。”

魏琛听到他的声音,心中一亮,就抬了头。

“我为什么要买你的红菱?”

“因为我的红菱,会送进本城的家家户户。医生、屠夫、药贩子、教书匠,我都认识,他们都是我的朋友。你有的时候生病,需要医生;有的时候买猪肉,需要屠夫;未来你有了子孙,需要教书匠。如果你买我的红菱,你就也是我的朋友。”

“所以这全城的人,都是你的朋友。”

“没错。”

“我需要他们,所以我需要买你的红菱。”

“就是这样。”

魏琛看了他一会,忽而一拍大腿,喝道:“好!留下!”

“留几斤?”黄少天撑开麻袋问道。

“全部留下。你也留下。”魏琛点着他说。

 

黄少天就这样留在了城南庙。

他放下竹竿和草帽,换上清清爽爽学生打扮,每天跟随魏琛练书。他果然学得很快。几个月的功夫,已经可以说完全本《三国》,魏琛带他试过一场,已经有了七八分模样。魏琛出门赶场,总是带上黄少天,有时还要与他搭书,说双人戏。

一来二去,名声就传开了。本地的听书客都知道,城南老魏带了个好胚子,日后江湖上定能有他的名号,蓝雨书场也早早定了接班人。

但是黄少天不想留在这里。

说书是个靠嘴吃饭的行当,不安稳,也不太平,而且太吃天赋。魏琛的学生很多,留下来的却少,一个接一个地回家念书去。开始时他还撺掇黄少天去打探:“这学生为什么要走啊?”

答曰:“这学生讲,魏先生是个老流氓,成天吊儿郎当,还拿竹棍揍人。”

老流氓尚不可考,拿竹棍揍人,这恐怕是真的了。黄少天听了以后颇为认同,回去添油加醋描绘了一番,气得魏琛一拳捶上桌板:

“诬蔑!”

黄少天指着屋角断成一堆的棍子:“恐怕不是污蔑。”

魏琛大怒:“娘的,那是木棍!”

这类事情日渐增多,学生走得稀稀落落,魏琛反倒不愿过问了。

黄少天不想留下,却不是同样的原因。他是个说书人,三尺方台,折扇一开,就是华夏万里,古今千年。

但这天地宽阔,他想亲眼看一看。

 

来年春分的时候,书场只剩了两个学生。原本热闹的庭院,此刻间间屋子敞着门,人去楼空,倒是生出僻静来。人声散了,鸟鸣反而脆亮,天气清爽,正是郊外闲居的好时节。

留下来的另一个学生叫喻文州,是经粮大户喻家的公子。喻公子家中请过先生,读过书也习过字,笔墨浓满,字字契圆。这样的人物,本来到哪里都是受先生欢迎的。

但是魏琛不太看好他。说书讲究灵气和口才,下得苦功夫,这是其一,关键是要放开去演。大户人家的公子,气质端正,事事都要留心着,生怕行止不雅,哪里能说好书呢?

魏琛一直在等着他走。

杨公子、李公子、赵公子,都走了,喻文州没有走。

王瘸子、张瘸子、蔡瘸子,也都走了,喻文州还是没有走。

刘秃头、周秃头、金秃头,走得干干净净,喻文州居然还在。

最后就只剩下喻文州了,还有他的倒霉学生黄少天。

魏琛再不想留他,也不该赶他走了。他喊来喻文州,问了他三句话。

“你还想留下来吗?”

“想。”

“你会留在这里,会说一辈子书吗?”

“会。”

“和黄少天搭书,你敢不敢?”

“敢。”

过年之后,蓝雨书场就换了招牌。长篇评话《隋唐》,日落开讲,连说一百零一个晚上。从春天说进夏天,从雨水说到芒种,说山河黯淡,说星火燎原,说鏖战山巅,说日月重光。

天寒的时候,在茶水蒸腾雾气里讲。暴雨的时候,在雷声闪电光影里讲。

一时之间,万人空巷。

讲到最后一回的时候,魏琛坐在最末排,静静地听着。在一片热闹的叫好声里,他悄悄地推开门,消失在夜幕雨帘之中。

魏琛已经很老了,他就要说不动了。他说了一辈子的书,漂泊了一辈子,他走遍大江南北,见证了世间离奇百态,活出了上百回人生的精彩。

落户城南庙,不为别的,只为把手艺传承下去。

现在他是时候离开了。

 

魏琛走后的夏天,黄少天和喻文州迅速地熟悉了起来。这是很有根据的。

黄少天很爱说话。他说话,必须得有人听,否则不如不说。叫黄少天不说话,不如叫他去死。因此他必须说话。因此他离不开喻文州。

他们早上一起出门,晚上一起登台。不练书的日子里,他们走遍了城中的大街小巷。

南门边的枣糕,莫邪弄的糖粥,西市的生煎,东湖边的虾子炒茭白……还有盛夏的梅子汤、金秋的桂花蜜糖、腊月里的叫花鸡、雪夜的酱油面……还有,元宵节夜幕下的灯船,重阳的翠树青山,小年夜街道上红红的灯笼,七夕石桥下的拥抱和浅尝辄止的亲吻。

那时候拐角是自行车的清脆铃声,卖果子的一桨一桨悠悠划过岁月,他们也都还是少年。

 

城中的嘉腴巷是一条繁华的街道。每日里货车、板轮车、自行车,往来不绝。

这里做什么的都有。做红汤面的,做五金电器的,做蝈蝈生意的,……还有算命的。

王半仙就是这样一个算命的。他算命极准,名气很响亮。说他算得准,具体缘何,不可考。但凡算命的,都算得极准,否则就不配称为算命的。

城南庙的两位说书人找上了王半仙。他们请王先生算了一卦,这一卦问的是姻缘。普通算命的一定会问,二位究竟是哪一位要算姻缘。但是王半仙没有,他不是普通算命的,他一眼就看出来姻缘在何处,这就是他厉害的地方。

他提起笔写字,一气呵成,墨脉不绝。王半仙将写了字的纸推过去,喻文州接过来看。

纸上写道:

两个说书佬,一个很想跑。

喻文州失笑,这写的是什么?

但是他继续读了下去,后两句写道:

远行离沃土,归乡逢故交。

 

黄少天最后还是走了。他是坐车走的,喻文州把他送到了车站。

他们走得很沉默。黄少天平时的话是很多的,但是他今天不想说话。他怕一开口,就会求喻文州跟他一起走。他也怕喻文州开口,怕喻文州求他留下来。

但是他们都没有说话。

一路沉默到开车时分,黄少天艰难地动了动嗓子。

“我走了,喻文州。”

黄少天平时说话是很好听的,声音又脆又亮,但是今天却哑得厉害。

喻文州朝他笑了一下。

“走吧,少天。”

喻文州平时笑起来是很好看的,但是今天却比哭还不如。

黄少天就这样离开了故乡。他像当年的魏琛一样,背一包行囊,要独自踏遍万水千山。

这一去就是七年。

 

黄少天二十五岁的时候,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。

这些年里他说书,游历,从烈日炎炎的南方一路走到白雪皑皑的北边。如今他的朋友是各界精英,他们崇拜他的艺术,给他颁奖,为他声援。

他现在已经很少说书了,更多的是去演讲。白天的时候日理万机,夜里就在酒会上出没。少年离乡的时候,他从来没有想过会走到今天的高度。但是如今站在这里,他也没有任何不适。

少年时的经历在慢慢离他远去。那些带着蝉鸣的夏天,魏琛破口大骂的样子,他曾经划过的小船,……还有喻文州。

越是忙碌,就越是容易淡忘。新鲜的刺激接踵而来,没有精力分给悠长缓慢的过去。

直到那个暴雨的晚上。

他站在最高的高楼上,玻璃窗外面,霓虹灯连起整个城市的脉搏。雨水从玻璃上淌下去,雷电轰鸣,像是给整栋楼戴了耳罩,一切声音都模糊不清。

黄少天伸出手按在玻璃上。他碰不到雨。

他想起从前下着暴雨的日子,蓝雨书场的木窗吱嘎作响,一阵猛风就能把雨水灌进来,地上都湿漉漉的。

那时候魏琛还在,他和喻文州刚刚登台,却能在闪电交杂之间继续说着故事,好像只要折扇在手,就无惧力量。

他突然很想念满船的红菱。他突然很想念喻文州。

 

蓝雨庙和从前没有多少区别。黄少天回来的时候,庙还是那个庙,鸟还是那群鸟,早晨天还没亮,朦胧的雾气里隐约有说书的声音。

黄少天推开门,院子里叽叽喳喳一群小孩子,就像他当年。

喻文州站在他们之间,静静地看着黄少天。

他们二十五岁的时候再一次对视,眼里全是对方十八岁时的影子。

喻文州笑了起来。他平时笑起来是很好看的,今天却尤其耀眼,不然怎么会让黄少天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,怎么也不肯移开。

黄少天开口喊了喻文州的名字。他平时说话是很好听的,今天却比任何时候都动人,不然喻文州怎么会叫他喊一遍再喊一遍,怎么也不肯停下来。

黄少天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回到城南庙,没有见到满船的红菱,却见到了心心念念的人。

那就是他日思夜想的故乡。

评论(28)

热度(376)